中医药传承创新列入发改委医药产业鼓励类条目发表时间:2023-07-21 13:41 来源:大品种联盟公众号 7月14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公告,公开征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14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目录(2023 年本)》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 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技术、装备及产品; 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安全生产,不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安全生产隐患严重,阻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鼓励类、 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 其中,鼓励类的医药方面的条目有5条,分别是 1.医药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与应用; 2.新型药品开发和生产; 3.生物医药配套产业; 4.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发展; 5.中医药传承创新。 属于限制类的医药方面的条目有6条; 属于淘汰类的医药方面的条目共13条,其中属于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有8条,属于落后产品的有5条。 鼓励、限制、淘汰,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时不我待。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14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 2. 修订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7月14日 关于修订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