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县域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的通知发表时间:2023-08-11 09:31 来源: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 为抢抓“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机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县域智慧中药房建设,不断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规范中医药质量管理,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提高中医药服务效率,满足城乡居民中医药服务需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按照“县域覆盖、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实行政府主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县域公立医院牵头为主体的建设运营模式,稳步推进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依托县域公立医院或社会化中药房等,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与物联网系统搭建智慧中药服务平台,通过集约化和规模化中药饮片供应,加强质量管理,保证中药饮片质量,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集中统一的中药药事服务,推动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存储、处方流转、医保结算、调配煎煮、集中配送、质量管理一体化发展,提升基层中医药药事服务能力,让人民群众用中药更方便、更放心。到 2025 年,力争全省县域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达到全覆盖。 二、建设任务 (一)统一运营模式。县域公立牵头医院负责智慧共享中药房运营和管理,通过招标遴选单位代建代管智慧共享中药房,制定和完善中药饮片采购、存储、配方、煎药、配送等监管体系,逐步实现县域内中医药服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满足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药饮片(颗粒)用药需求。 (二)统一信息系统。根据实际需求,建设统一的信息系统和管理平台,在中药房内部实现中药饮片入库、储存、出库、配方、煎药、配送等管理全程信息化;在中药房外部与医院 HIS系统端口对接,打通患者就诊、处方开具、配煎需求、费用核算、配煎成品、药品配送等各个环节,做到全流程信息化。 (三)统一流程管理。强化中药房内部管理,做到中药饮片采购、储存、配方、煎药全流程可查验、可追溯。严格按照中国药典等相关规定,明确质量要求,统一招标采购中药饮片,严格入库核验,确保品质相符。严格执行储存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确保出入库数量准确、损耗清楚。严格执行煎配核验制度,安排专人核验配方、煎药、配送等环节,确保人、方、药一致。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制度,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及时纠正处理。 (四)统一费用结算。严格执行中医会诊、中药饮片加成、代煎服务、医保结算等相关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费用结算模式,明确县域牵头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 (五)统一采购配送。设立中药饮片采购中心、煎煮中心,建立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同时与当地有资质、有能力的物流公司合作,利用其完善的配送网络实现配送,满足本区患者代配、代煎等中医药诊疗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县域智慧共享中药房,为患者提供就医、购药、结算、配送一体化服务,是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的又一举措。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有关中医医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最大程度满足患者需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精心谋划推进。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将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各有关牵头医院要制定详实的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建设任务,明确合作方式、运营模式、费用管理办法,力争形成政府、医院、企业、群众四方共赢局面。 (三)强化部门协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合力解决智慧共享中药房运营中出现的医保结算、质量管理、价格监管、服务保障等问题,逐步完善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监管细则等,确保县域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取得成效。 (四)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落实智慧中药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分工,加快推动县域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确保到 2025 年顺利完成建设目标任务。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 年 5 月 18 日 |